忠民艺轩>影苑丛谈>摄影展览

松阳县野鸟摄影作品展前言

 

    

    主办:浙江省松阳县林业局  浙江省松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

    承办:浙江省松阳县摄影协会

    策划:宋世和  叶高兴  郑忠民  周树林

    摄影:包朝龙  宋世和  叶高兴  叶新波  郑忠民  周树林

 

前  言

郑忠民

 

    “人,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。”诗人这样写道。

    有了美好的家园,人与自然和谐相处,我们才能诗意地栖居。

    野鸟与我们一样,都是这个家园的居民。它们诗意的美,让人魂牵梦萦,如痴如醉。

    在松阳,有这么一批摄影爱好者,跋山涉水,只为一睹野鸟的芳容;奔走呼号,只为护佑野鸟的生息。他们自称鸟人,因为他们相信: 鸟与人是生生相息、密不可分的。

    今年2月,我县一只国宝级“山鸡”惨遭宰杀,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。野鸟摄影人在感到痛惜的同时,也深知宣传教育的重要性,为此主动发起野鸟摄影作品展,并争取到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的重视和支持。此次影展共征集到松阳野鸟摄影人拍摄的、120余种野鸟的数百幅图片,从中精选出100种野鸟的图片,值此“爱鸟周”到来之际,与广大观众见面。

    不难想象,没有鸟儿飞翔的天空是多么地黯然无光,没有鸟儿歌唱的世界是多么地寂静无声。

    欣赏野鸟婀娜多姿的倩影,聆听野鸟悦耳动听的歌声,您还忍心去戕害这些人类的朋友、大自然的精灵吗?

    激发您的兴趣,点燃您的热情,释放您的爱心吧。让我们携手同心,共同保护美丽的野鸟,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!

二○○八年四月       

    【备注

    “人,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。”这美丽的诗句,诞生于德国诗人荷尔德林(Friedrich Holderlin, 1770-1843)的诗《在柔媚的湛蓝中》,后因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(Martin Heidegger, 1889-1976)的引用并加以哲学的阐发而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句。

    【事件回放

    2008年217日,我在浙江松阳县城的街上发现,有人在贩卖一只野“山鸡”,遂拍摄下照片。2月20日,我将照片上传到丽水摄影网论坛。有网友回复:该野鸟可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颈长尾雉。我立即向 松阳县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报案。经调查,该卖鸟人吴某当日未将“山鸡”卖出,回家后自己宰杀吃掉了。民警收集“山鸡”羽毛,与照片一起送省野生动物物种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。33日,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报告,确认被宰食的“山鸡”是雌性白颈长尾雉。3月5日,因涉嫌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吴某被县公安局取保候审。526日,松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: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4000元。

    【相关链接

    《白颈长尾雉之死》

    松阳县野鸟摄影作品展展览情况

    松阳县野鸟摄影作品展参展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