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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抄袭

郑忠民

    

    刊登于2007/03/16《中国摄影报》第7版的《人像摄影的八条“真经”》,与发表于2004/08/24该报同一版面的拙作《获得精彩人像的八条“捷径”》简直如出一辙。仅是标题有所改动,正文几乎一模一样——少量的改动估计也是编辑为之。这种抄袭文章的行为是严重侵犯本人著作权的行为!我马上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给《中国摄影报》7版编辑,请他与“作者”联系后及时予以答复、解释。

    此文是当年本人查阅一些资料后,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总结而成的,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。如果是他人自主创作的文章,那是绝对不会与本人此文一模一样的。估计“作者”是在网络上搜索到此文(自从此文发表以及上传本站后,被很多网站转载),然后未经修改,就投给了《中国摄影报》。

    后编辑答复:已与“作者”联系核实,确实是抄袭了本人的文章。报社自然不会支付本文稿酬给“作者”,并决定以后再不采用该作者的任何文章。我想,对作者来说,其稿件被“封杀”是最严厉的惩罚了。

    多年来,本人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。在撰写文章时,心里都绷紧一根弦,绝不越雷池一步,即绝不能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!不然,稿件被报刊“封杀”,或惹上著作权官司,是得不偿失的——更何况这也是每位公民的应有素质。

    在写文章时,我们都会参考别人的文章资料,甚至要参考很多资料。但你不能去抄袭他人的文章。你要用自己的语言来阐明自己的观点。没有鲜明观点、人云亦云的文章,就不是自己的劳动成果。在撰写学术论文,确需引用他人观点时,要予以注释,并列明主要参考文献。

    当然,我也能理解,报刊编辑不可能对所有来稿进行著作权方面的审查,也不可能对本报刊和其他报刊以往发表的文章都了如指掌。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报社也有责任,我却无意责怪报社编辑。只是希望广大作者能引以为戒,切实增强著作权意识,鼓励创新,多出佳作。

    互联网在方便大家共享信息的同时,也带来了诸多问题。现在,网络上的抄袭行为就十分严重。你的一篇文章上了网(如上传个人主页、博客、论坛等),马上就有人转载你的文章。转载时往往不署名、不注明出处,甚至把文章据为己有,署上自己的大名,拿到报刊上发表。现在,我的几篇还未公开发表的重要文章,就一直不敢上传本站。否则,别人抄袭了你的文章,你还很难找到证据证明这篇文章是你撰写的,那岂不冤哉?我决定将本站的网页都加上禁止复制、转存代码,虽然不能完全避免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侵犯——你要是懂点网页知识,仍然能找到数种方法复制网页内容。

    另外,网络上的摄影作品侵权行为也很普遍。鉴于给摄影作品加水印,会影响欣赏效果,本站目前还未给其加水印。但为了防止自己的摄影作品被滥用,我是否不得不加水印呢?难道就没有更好的保护措施了吗?

(作于2007/04/0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