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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赛评选之我见

郑忠民

  

    展赛已不单纯是孤立的评选活动,其评选结果会对摄影创作产生很大的引导作用。摄影评选是“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”的,不可能有绝对的标准,但一个组织严密、流程规范、评选科学的展赛确实能够起到拒绝平庸、抵制模仿、推介佳作、激励创新的作用。笔者曾参加各级展赛的评选,对这些展赛进行分析研究,或许能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,评选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有可供进一步探讨的价值。

    面对摄影的热潮和大量的来稿,规模较大的展赛多实行初评、终评两轮评选。初评主要是先剔除掉大量的平庸、雷同以及明显不符合影赛规则的片子,减少终评评委的工作量,让他们集中精力好中选优,有效提升评选的质量和效率。初评评委宜选用本地摄影家,或者以本地摄影家为主;与之相对,终评评委则可以全部是外地专家。这样的设置有利于在初评阶段排除掉一些在拍摄时间、地点等方面明显不符合影赛规则的作品,而对这些作品的排除,外地评委是很难做到的——他们不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嘛。这样做还能有效减少调查处理公示阶段投诉举报的工作量。

    很多地方性展赛分为本地组和外地组分别评选,基本上都要求征集作品须拍摄于本地,这当然是为了宣传推介当地的发展成果和旅游资源。也有的展赛对本地组作品的拍摄地域没有限制,这是为了鼓励当地摄影人走出去创作,开拓视野。

    举办展赛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用影像宣传当地,用于宣传的片子自然不能有后期造假的嫌疑。故多数地方性展赛均规定,征集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,不得对画面元素进行增减,仅允许进行适度调整。有的展赛会单独设置创意类或综合类组别,允许后期合成,只是对合成制作的时间有所要求。设置综合类是为了鼓励摄影人不断探索实践,这与中国摄影近几年的多元化发展趋势相适应。

    为保证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,展赛的主办方多会设置(评委和参评者的)回避制度、公证制度、观察员制度、(参评者的)承诺制度、公示制度、鉴定制度、奖项空缺制度等机制。

    参加过展赛评选的评委都知道,除了面向专业摄影师的评选活动外,大多数展赛的首轮评选或者初评都是要剔除掉大量的平庸之作的,真的是“百里挑一”啊!这说明,展赛的好片率是很低的,为什么呢?细细分析,征集作品中大量存在的都是以下几类评委难以投票认同的片子:

    一、平淡无奇的片子。这占了征集作品的绝大部分。有时看了很久,评委都无法选出一件作品,不禁有些疑问:“这些照片是摄影人拍的吗?怎么像是普通游客随手拍的纪念照?”

    二、模仿雷同的片子。拍滥的地点和题材的雷同片子,以及模仿国内外成名作的片子,存在的基数也不容小觑。在国内著名的风光民俗拍摄点、异域风情点(如尼泊尔)拍摄的片子就属此类。传统的模仿雷同作品评委看多了看腻了,很难入其法眼,新式的模仿雷同作品还会层出不穷。如有评委投票入选了不常见的一幅“佳作”,后来才发现还有大批镜像般的片子在后头呢,这让评委们很是无奈。

    三、手法老套的片子。画面很是漂亮,但创作手法传统、没有新意的片子很难入选。对那种摆拍造假、违反生活常识的片子,一般来说没有一个评委会投票。但考虑到评委不是全能的,不可能了解到社会生活和摄影创作的方方面面,故在评选中需要主办方的提醒、当地评委的介入、观察员的协助等。

    四、随意扫街的片子。“扫街”很是流行,但在街上随意拍摄,不具有题材的新颖性和手法的创新性的片子,很难入选,就算你拍的是外国的街道也没用。

    五、处理过度的片子。如将人物拼贴到环境中,但光效、色彩和比例严重失调,违和感强烈的;画面色彩过度饱和、过度减淡或者色彩怪异的;简单地保留主体色彩,而将背景调成黑白的,等等。

    以上片子的体量非常巨大,剔除掉这些片子,留下的好片自然就不多了。征集作品中漂亮唯美的片子不可谓少,但都因为落入俗套,难以引起评委的兴趣。

    快速浏览或者播放片子进行评选,会不会把好片给漏掉呢?真正的好片是会发光的,就算当时错过了,也会有评委建议返回细看,或者进入复议环节,从而决定是否入选。那纪实性的深度专题视觉冲击力稍弱,会不会在评选中吃亏?看了那么多的唯美片子,评委们都视觉疲劳了,正睁大了眼睛期待多元化的新作呢,应该不会有遗珠之憾。

(2018/09/05写,2018/10/17改,发表于2018/10/24《人民摄影》报第15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