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民艺轩>影苑丛谈>摄影杂谈 如何签订肖像使用许可协议 郑忠民 |
摄影人应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,在使用肖像摄影作品前,最好与被摄人签订《肖像使用许可协议》(或称合同),防止因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而惹上官司。那如何签订《肖像使用许可协议》呢? 协议的基本内容有: 1、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,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单位、住址、邮编、电话等。 2、肖像摄影作品的拍摄时间、地点和内容。最好在协议后附所拍摄的肖像摄影作品样张。 3、肖像使用范围:一般规定仅能用于非商业用途,如参赛、参展、出版、发表等;也可规定可以用于商业用途,如广告、商业画册等,并对使用的形式、数量、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。切记,如未规定“不得用于商业用途”或“可以用于商业用途”,则一定是“不能用于商业用途”。一旦用于商业用途而惹上官司,摄影者必败无疑。 4、经济收益分配:注明双方具体的分成和支付方式。如被摄方同意不收报酬,也要在协议中注明,不能省略,以防日后发生变故而引发官司,拍摄方因无证据而败诉。 5、违约责任条款:写明违约情况及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。 6、纠纷解决途径:可以选择协商解决、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。 7、协议生效时间:一般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 8、协议的份数和持存情况。 9、双方签字、按手指印,注明签字日期,并附身份证复印件。
所附《肖像使用许可协议(样本)》仅供参考,可依具体情况予以变通。
肖像使用许可协议
(样 本)
甲 方 姓名: 单位: 地址: 邮编: 电话:
乙 方 姓名: 单位: 地址: 邮编: 电话: 为明确肖像使用方(甲方)和授权使用方(乙方)的权利义务关系,经双方协商一致,特签订本协议。 一、甲方作为乙方的人像(人体)摄影师,有拍摄乙方的权利。 二、乙方许可甲方对于 年 月 日在 拍摄的乙方肖像享有使用权(肖像摄影作品附在协议后)。
三、肖像使用范围:只能用于非商业用途,如参加各级摄影比赛、展览,举办个人展览、联合展览,出版摄影作品集,提供给报刊、杂志、网站发表等。如用于商业用途,如广告等,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。 四、经济收益分配:非商业用途使用所得奖金、稿酬的70%归甲方所有,30%归乙方所有。甲方应在收到经济收益后的一个月内将乙方应得收益付给乙方。商业用途使用所得经济收益分配,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 五、甲方必须自觉保护乙方的隐私,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乙方的个人资料。 六、对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相矛盾的,以补充协议为准。 七、本协议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,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规章执行。 八、甲方未及时支付乙方应得肖像使用收益,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追偿。超过支付时间的,应同时按照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。 九、在协议履行过程中,如果产生纠纷,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时,双方均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,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十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 十一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签字):
乙方(签字)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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