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民艺轩>影苑丛谈>摄影杂谈 拍给谁看呢 郑忠民 |
“我的照片是拍给谁看的?”这个问题大家往往想得很少,甚至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。喜欢拍什么就拍什么,想怎么拍就怎么拍,何必想那么多呢。 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看,艺术家创作了一件作品,仅仅是完成了一半的工作,其艺术作品的价值和作用只有在接受者(读者和观众)的接受(观察、欣赏、理解、评价)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。面对同一件艺术作品,不同的接受者会产生不同的接受效应,从而作出不同的阐释和评价。而且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和迁移,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和接受也会相应地产生变化。这就是一件作品有的人极为喜欢,有的人却厌恶至极;或者作品创作的时候立即引起了很大的轰动,时间一久人们却渐渐淡忘了;反之,当时觉得平淡无味,过后却重新得到认可,获得很高赞誉的原因所在。这两种情况其实属于接受美学中“水平接受”和“垂直接受”的研究范畴。对接受者的接受行为进行分析和研究,把握接受者对艺术作品的审美观念和欣赏需求(即接受美学中的“期待视野”),从而反作用于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,可以提高创作和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。 看来,“拍给谁看”确实是一个大问题,它完全可以决定我们从事摄影创作的目的、意义、选题、拍摄、编辑、展示、传播、评价等,直至其成败。 那么,是否可以这么说,我们是为内心、为情感、为现实、为历史拍摄,或者说,是为自己、为被摄者、为公众、为后人拍摄的呢?
照片首先是拍给自己看的,我们是自己所拍照片的第一位观者,然而谁也不想让自己的照片埋没在私下收藏和自我欣赏之中,总想让自己的创作成果得到他人的认可。故此,照片虽然拍的是作者自己内心的感悟和对世界的看法,却绝不是仅仅拍给自己看的。 为公众、为后人拍摄,有这个想法固然不错,谁不想自己的呕心沥血之作能够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认可呢?细思则显得太过求全。一幅或者一组摄影作品不可能做到让具有不同的地位、经历、学识、修养、志趣、性格、气质等的所有人都满意,更无法确保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它一定会闪现出耀眼的光芒,赢得所有人的中意和欢喜。 虽然在移动互联时代,照片传播和分享的渠道日渐丰富多样,要想让自己的作品快速被摄影圈和社会公众所熟知和欣赏,其捷径还是尽快地获奖、发表和展出了,故而首要的课题是要吸引掌握“生杀大权”的评委、编辑、策展人等精英人士的眼光,这就需要强调题材的新颖度和画面的冲击力,不然如何能够从几近泛滥的图像海洋中脱颖而出呢?然而,“过度的美会损害真”,过分强调画面的冲击力和形式感,是否还能深度呈现主题内涵值得商榷。在全民狂欢的摄影时代,展览比赛层出不穷,品质不一。不可否认,参赛参展是检验创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和促进创作提升的重要动力,但如果热此不疲,虽然可能会名利双收,需要警惕的是会否随波逐流,失去自我——到头来发现一辈子拍的都是别人的东西,没了自己的影子。 如果是拍给理论家和评论家(他们也常兼任评委和策展人)看的,那么题材的社会意义和深度挖掘是不容忽视的,对影像语言、材质、边界的创新和突破同样极为重要。如果是想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关注,那就要在影像的表现和传播上下功夫。如果是想给其他学科(民族学、民俗学、社会学、人类学等)的研究人员提供影像资料,那拍摄者首先要了解相关学科知识,甚至自己就是那个学科的专家。照片要体现影像的历史、文献和档案价值,信息量是第一位的,详尽的文字必不可少,否则图片的多义性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读误判。 “拍给谁看”已成为不少摄影师进一步突破瓶颈、不断创新的难题之一。常听人说,一些发表、出版、获奖、展出的作品看不懂,这大致有两种情况:要么是作者和编者、策划者没有解决好给谁看的问题,拍摄或者编辑不对路,使得大家看不懂;要么是我们看了本来不是给我们看的照片,自然看不懂。用“沙龙”的标准去看“纪实”,以“经典纪实”的要求去看“新纪实”,从“传统摄影”的角度去看“观念”“先锋”“新锐”“当代”等,都是没找对语境,自然无法对话,反之亦然。那些没有结果的纷争,大多出于这种原因。 故在拍摄一个题材之前,要把“拍给谁看”纳入考虑的范畴之中,试想从观众的角度会如何看待自己的作品,以此来决定照片(单幅或者组照)的主题提炼、表现方法、呈现方式、传播渠道等。另外,还要很清楚自己需要看什么、学什么,至于那些本来就不是拍给我们看的作品,看不懂很正常嘛,看不看都无所谓了。 (2016/05/04完稿,2020/06/04修改,发表于2020/06/17《人民摄影》报第7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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