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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处州晚报》“摄影百家”之郑忠民

2013/09/15《处州晚报》第七版

记者  蓝伟荣

    

    郑忠民,1972年出生,2006年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,就职于松阳县检察院,现为高级摄影技师、松阳县摄影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。

记者访谈

    记  者:介绍一下您的摄影经历和成绩吧。
    郑忠民:我的摄影经历可以简单地概括为:1994年学会“照相”,2000年开始“摄影”,2007年转向“纪实”。摄影作品不断在国际影展和国内展赛中获奖、入选,多次在国内外举办个展和联展,在《中国摄影报》、《人民摄影报》等发表了百余篇摄影文章。主要奖项包括:《其乐融融》入选第22届全国影展;《圆圆的梦》荣获第14届国际影展银牌奖;《人家物语》荣获第2届“徐肖冰杯”全国影展优秀作品奖。
    记  者:对于摄影的学习和创作,您有什么经验和体会?
    郑忠民:除了日常的自学外,老师的指导也是非常重要的。我先后参加了最高检察院、中国摄协、浙江摄协、丽水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培训班、研修班、工作坊学习,不断给自己充电,提升摄影创作和理论水平。我认为,在掌握了摄影的基本技能后,要迅速从依靠器材、技术的阶段走出来,从思想理念上注入新的东西,而专家的及时点拨往往能收到指点迷津、开阔眼界、克服迷茫、突破瓶颈的作用。这种短期的培训虽不能代替日常的学习,但它会让你去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,并确定努力的目标和方向。
    记  者:那平时,我们该如何主动学习?要看哪些方面的东西?
    郑忠民:只要你愿意,要看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,网络上的、报刊图书上的,还有美术馆里的。摄影史是每个摄影师都需要了解和熟悉的东西,还可以从书画、美术、音乐、影视乃至当代艺术中吸收营养,融会贯通,为己所用。
    记  者:您从事纪实摄影多年,对纪实摄影有什么样的理解?
    郑忠民:记录是摄影的本质属性和主要功能。关注民生,记录社会,是摄影人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!然而,纪实摄影并不是单纯的记录,它也有评价性,甚至其评价性大于记录性。摄影是作者表达对自然、社会、人生的看法的艺术手段,她本身蕴含着无限的可能性!

摄影作品

    图01.《其乐融融》

 

    图02.《百工之一》

 

    图03.《奔走的风景之一》

 

    图04.《古宅新业》

 

    图05.《妆》

 

    图06.《圆圆的梦》

 

    图07.《老街之一》

 

    图08.《家园之一》

 

    图09.《人家物语之一》

 

    图10.《理发的孩子》